一. 总 则
(甲) 拟申请进入本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者,须符合大学最低入学要求及本规则所列明之有关课程指定条件。
(乙) 凡据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申请入学者,须按本规则第二条申请入学。
(丙) 凡据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以外之资历申请入学者,须按本规则第三条申请入学。
二. 据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申请入学
(甲) 大学最低入学要求
申请人必须:
于同一次香港中学会考中考获最少七科E级或以上成绩,其中必须包括两科语文科目(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法文或德文);及
于一次或以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考获下列各科E级或以上成绩:
高级补充程度中国语文及文化科*及
高级补充程度英语运用科;及
至少其他两科高级程度科目,或其他一科高级程度及两科高级补充程度科目
# 如申请人重考高考科目,有关成绩将被向下调整,而调整幅度会由各课程定期检讨。
* 如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个别学院可酌情豁免有关之入学条件,予以录取:
未曾报考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科;及
于香港中学会考法文科或德文科取得E级或以上成绩;及
于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一额外高级/高补科目取得E级或以上成绩,以代替高补中国语文及文化科。
(换言之,有关申请人无须应考校方安排之语文能力测验。)
(乙) 课程要求
除符合大学要求外,预科生另须符合有关课程之附加条件。
(丙) 遴选准则
本校将考虑申请人之香港中学会考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及其校内之学业与课外活动表现。倘申请人获邀面试,其面试表现亦为考虑因素之一 。
三. 据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以外资历申请入学
(甲) 大学最低入学要求
申请人必须: 1. 于同一次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中考获至少三科及格或以上成绩(或两科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加两科高级补充程度及格);或
2. 持有大学预科国际会考证书;或
3. 于香港以外之地区考获足资入读有关国家/地区大学之学历;或
4. 持有一九七八年或以前之香港中文大学入学试合格证书;或
5. 于同一次香港高等程度会考中考获至少五科 E级或以上成绩,其中必须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及英文;或
6. i. 在本大学认可之大学肄业一年或以上,成绩及格;或
ii. 已获得副学士/高级文凭资历;或
7. 于申请入学年份之九月一日年满二十三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能提供出版之著作或其他认许之实据,证明其在有关学科已获致成就,足资取录入学,或申请人已在有关学术或专业领域上业有超卓表现;及
申请人能提供曾在香港连续居住最少三年之证据;或
8. 持有其他足资取录入学之特殊资历。
除获得教务会豁免外,申请人之中、英语文水平须达本校认许之程度 *。
* 如非联招或非本地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个别学院院长可酌情豁免有关申请人之中文入学要求:
非联招或非本地申请人须(在申请入学年份前连续最少三年)在海外或本地国际学校就读,及
非联招或非本地申请人不能在任何公开试中之中国语文科或大学所安排之语文能力测验取得不合格的成绩。
(乙) 遴选准则
本校将考虑申请人之学历及其学术成就。倘申请人获邀面试,其面试表现亦为考虑因素之一。